学院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16-2017学年“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16级全体本科生:

为创建优良学风,优化宿舍环境,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构建和谐校园,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本科生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非毕业班的全日制本科生宿舍,宿舍成员须为3人及以上。

评选条件按《中山大学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评选细则》(附件1)执行。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531日前,宿舍递交纸质版参评材料至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学工办(海滨红楼5号楼)。递交材料包括:

1)《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附件3

2)《中山大学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评选指标体系(测评表)》(附件2

3)指标体系(测评表)附页材料以及宿舍成员学习成绩单、宿舍建设特色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成立文明宿舍评选小组,根据各宿舍提交的材料及日常宿舍检查情况,评选出院级文明宿舍(占宿舍总数20%);

3、院级文明宿舍进行现场展示,根据评分(相关材料及日常宿舍检查占70%,现场展示占30%),院系将推荐3个宿舍(不超过宿舍总数10%)参加中山大学文明宿舍评选,其中,得分最高的宿舍可被推荐参加中山大学文明标兵宿舍评选;

466日前,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最终评选结果以学生处公示为准。

三、其他相关要求

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山大学在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由宿舍成员承担一切后果。欢迎广大师生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56-3668316

 

       附件:

       1.中山大学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评选细则

       2.中山大学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评选指标体系(测评表)

       3.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518

(联系人:王梦雪,电话:366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