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启动2019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金发科技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注: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2.金发科技奖学金:符合捐赠方要求的研究生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1人,学硕3人,专硕2人):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
2.金发科技奖学金:(二年级硕士研究生3人;二年级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6000元/人,博士10000元/人。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金发科技奖学金为差额推荐,最终获奖名额以学校公示为准。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考试作弊或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考核学年度“助教”、“助研”工作考核不合格;
6.考核学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五、评选要求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1)文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2)理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3)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各培养单位可根据相关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成果评审要求。
申请研究生金发科技奖学金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加入金发科技有较强的意向;
(2)热爱学习,班级综合绩点排名前30%;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学生社团或班级管理经验;
(4)有院级以上获奖荣誉;
(5)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6)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适应能力和成就导向。
(7)每个学院提供的各类初选学生比获奖人数多一人。
六、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9月16日17:30前,申请人将《中山大学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提交至红5-109办公室处(南校园的同学统一交到丰盛堂C座612杨煌盛处)。电子版(邮件主题:学号+姓名)发至liuh66@mail2.sysu.edu.cn。
2)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材料审核,确定进入答辩会名单。召开研究生奖学金答辩会后,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根据相关材料和规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请留意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3)将获奖学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3.金发科技奖学金
1)9月16日17:30前,申请人将《金发科技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红5-109办公室。电子版(邮件主题:学号+姓名)发至liuh66@mail2.sysu.edu.cn。
-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材料审核,确定进入答辩会名单。召开研究生奖学金答辩会后,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根据相关材料和规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请留意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3)将获奖学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