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梦雪

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9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9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除2019级新生外的学制内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以及专项计划非在职的学生。不含留学生、港澳台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需单独评审。

二、评审原则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采取一年一评制,各培养单位须根据参评研究生2018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实现动态调整,能上能下。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推荐后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本单位的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研究生院复核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果,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评选细则及步骤

  1. 博士研究生:

(1)一等奖助金名额用于资助列入“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研究生,该类学生单独进行考核,不参与此次奖助金评审;

(2)二等奖奖助名额和三等奖奖助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二级学科,根据学生科研情况进行统一评审;

(3)分配至各二级学科的奖助名额经评审后,如果有剩余(例如:该学科无加分的同学较多,部分名额无法评出),则将评选剩余名额由评审委员会在学院层面进行再次评审。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根据所有同学的成绩算出每个人的学业成绩(计算方法请参照附件《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学业标准分平均分的计算方法》);

(2)由学生个人提交《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19学年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见附件);

(3)用学业成绩加综合加分进行整体排名,评选出各类奖助;

(4)如遇名额剩余情况,处理办法与博士相同。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根据所有同学的成绩算出每个人的学业成绩(计算方法请参照附件《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学业标准分平均分的计算方法》);

(2)由学生个人提交《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19学年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见附件);

(3)用标准分和科研情况加分进行整体排名,评选出各类奖助。

(4)如遇名额剩余情况,处理办法与博士相同。

4.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奖助名额分类下达,不得打通使用

四、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高年级学生前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6)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助理、科研助手工作任务;

(7)每一学期的必修课单科考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专业选修课不得低于60分者。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助金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参评年度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3.参评年度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考核年度“助教”、“助研”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6.考核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不及格者;

7. 导师及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五、评审组织、程序与时间安排

(1)2019年9月3日前,公布年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小组成员由各年级推举产生。

(2)请各位研究生在2019年9月6日18:00前提交附有导师意见的《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19学年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纸质版以及加分材料至到红楼5号109室(南校园的同学统一交到丰盛堂C座612杨煌盛处),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学号+姓名)在2019年9月6日18:00前17级研究生发至liuh66@mail2.sysu.edu.cn;18级研究生发至zhuyliang@mail2.sysu.edu.cn。逾期视同放弃参评资格;

(3)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根据相关材料和规定审核年级评审小组意见,确定学院奖助金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并进行公示(请留意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4)将获奖学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六、其他事项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时注册的获奖助研究生的9月份奖助金和2019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将在9月下旬一并发放。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19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