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优秀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学院简介
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于2015年在原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工系的基础上在珠海校区成立。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24年的中山大学化学系,已有近百年的悠久办学历史和优良学术传统。
学院紧密围绕学校大力发展工科,建设大海洋学科群的战略布局,坚持“高定位、高标准、强特色”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努力实现“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化工学院”的建设目标。学院面向“海洋强国”战略,服务国家区域经济发展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化工高层次人才需求,以创建世界一流化学工程学科为目标,立足“化学工程”和“工业催化”两个二级学科,围绕“资源与环境化工”“材料化工”“石油与精细化工”“海洋化工”“能源化工”五个重点研究领域,建立以涉海化工为特色的学科发展体系。
学院目前拥有专任教师77人,其中领军人才3人,中青年杰出人才20人,青年学术骨干54人;专职研究人员(含博士后)20人,形成了能较好适应教学科研需要,具有良好国际视野,年轻富有活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秉承人才强院理念,学院加强对领军人才、中青年杰出人才等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育,着力构建由高端人才领衔,青年教师和专职研究人员(含博士后)为支撑的高水平学科队伍,为学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学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加强基础、促进交叉、尊重选择、卓越教学”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坚持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融合,立志培养具备强大学习力、思想力、行动力,能够引领未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化工人才。
学院主责建设“化学工程与工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点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支撑建设“资源与环境”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材料与化工”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25年,在籍本科生296人、硕士研究生226人、博士研究生123人,已建立起学位层次类别齐全、学生规模结构合理的“本-硕-博”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本科生培养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既能扎实掌握化学工程与工艺的系统知识和技能,了解化工学科的理论与应用前沿,具备良好实践应用能力,又能结合多学科交叉知识进一步深造发展的复合型人才。不断优化“化工+海洋”学科交叉课程的设置,进一步突显“涉海化工”本科生培养学科特色,强化本科生实验实践技能及仪器设备使用认知能力培养,积极打造本科生培养质量特色和品牌。
学院研究生培养积极构建“扬学科、强专业、聚前沿”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加强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科研思维训练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推动实施学术型研究生硕博贯通培养模式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着力构建有利高质量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对人才知识技能需求高度吻合的研究生培养机制。
学院以建设中山大学 “三全育人”示范院系为目标,建立了由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本科生导师、研究生导师、行业企业导师构成的“全员育人”体系,合力推动学生党团班一体化建设,全过程、全方位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领、价值引领和学业引领,积极营造“学在中大、追求卓越”的优良学风。学院所构建的第二课堂培养方案获评为中山大学“示范性院系”,化工协会获评优秀学生社团;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专业实践竞赛中屡获佳绩。近80%毕业生选择继续在国(境)内外知名高校和重点科研院所等机构升学深造,选择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近98%。
学院科学研究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原始创新理论、颠覆性技术和重大工程实现,规划组建“资源与环境化工”“材料化工”“石油与精细化工”“海洋化工”“能源化工”5个研究所,整合院内科研力量,开展有组织科研。近五年,学院教师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重大科学仪器专项、重大研究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企业合作项目等各类项目360余项,在Angew. Chem. Int. Ed.、PNAS、Chem、Nat. Commun.、Adv. Mater.、JACS等杂志发表了系列高水平论文,授权120多项发明专利,实现2600多万元的成果转化。
学院位于环境优美的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现办公和教学科研地点为总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的海琴五号大楼。楼内建有高规格公共实验测试平台,化工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科研实验室,学生学习室,以及教职工、学生活动场地等,为学院开展高质量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合作交流和社会服务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支撑。

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建设引领学院全面发展,积极营造“团结向上、互帮互助、互敬互赏”的学院文化,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师生员工治学求学、干事创业的理想家园,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院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2025年11月更新)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我院现组织开展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工作,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包括本校应届生)按以下通知内容报名: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预计可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专业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推免硕士生(学术型)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推免硕士生(专业型)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直博生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直博生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报名申请
(一)申请材料
1. 《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附件1);
2.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A4纸内);
3. 学生证扫描件(包含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编辑到一页A4纸内);
4. 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 专业排名证明,须加盖推荐院系公章或院系教务公章;
6.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彩色扫描件,如有其他英语考级证明,可一并提供;
7. 个人简历(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
8. 其它证明材料: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专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
9. 拟申请直博生项目的,需提供两封副教授或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附件2)。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申请流程
2026年7月3日起至2026年7月19日23:59前填写问卷(问卷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SVRGVFJqVmdQQU5p#/fill)将全部申请材料按申请材料的顺序扫描整理为同一个PDF文件,以“姓名-本科学校-本科专业”命名,上传至云盘(云盘链接:https://pan.sysu.edu.cn/link/AA99E85127096E4660978781E0AACFF734 提取码:cetky,云盘设置为“仅上传”,上传成功后无法预览是正常的,请先修改文件名称后再上传,如需更新已上传的文件可以直接上传新文件覆盖原文件。
注:仅填写问卷而未上传指定申请材料者将视为材料不全(反之亦然),报名不予受理。
四、初审与复试
(一)初审
经学院专家遴选后,根据考生的学业表现、申请报读专业及方向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考核。
(二)复试
于7月下旬在学院网站(https://cet.sysu.edu.cn/taxonomy/term/150)公布复试名单,请报名的同学及时关注网站动态。
1. 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2. 复试总分:100分,其中30%为英语考核,70%为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3. 考核时间:硕士推免生的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直博生的面试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 考核方式: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或操作,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5. 复试内容:重点考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
6. 考核评分: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备查验。
五、考核通过名单公布
我院将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考核通过名单并于我院官网公布。
后续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六、其他事项
1.说明
此通知为报名通知,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及中山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及相关工作通知为准。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
推免复审及体检要求请留意学校及院系后续发布的推免接收办法及相关通知。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胡老师
联系方式:0756-3668318
电子邮箱:huzhb7@mail.sysu.edu.cn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6年7月3日
附件:
1. 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
2. 202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