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林玉姬

各位同学: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二、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士兵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此外,申请捐赠助学金的同学还需要满足捐赠项目的具体要求。

三、助学金项目及名额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所有正常学制内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均获助,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分档资助。

(二)捐赠助学金

捐赠助学金由企业、个人或团体捐资设立,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名额按项目确定。

(1)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新评,1人,5000/

(2)仲明助学金:新评,3人,5000/

(3)广州徽商联合会助学金:新评,1人,5000/

(4)黄秉熙助学金:新评,1人,4000/

(5)有美助学金:续评,4人,3600/

具体项目、资助对象及资助条件详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提出申请

1)国家助学金

请学生于101418:00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xgxt.sysu.edu.cn/zxj/填写相关信息。

2)捐赠助学金

请学生按《助学金项目评选要求一览表》(附件1),填写对应助学金项目所需申请表,于101418:00向学院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具体材料请查阅捐赠助学金表格(附件2),需学生手写签名。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 linyj78@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20XX级+姓名+捐赠奖学金申请”;纸质版材料提交到 海琴五号430-3办公室。

续获捐赠助学金人员如有调整的,请不需要继续获助的学生向学院提交《助学金资助学生调整登记表》(附件2-3),需学生手写签名。

(二)学院审核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等。各年级成立年级助学金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工作小组名单将进行公示。拟资助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最终获资助名单以上级单位或捐赠方审定结果为准。

 

附件:

1. 助学金项目评选要求一览表

2. 捐赠助学金表格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41012

(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756-366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