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体在读研究生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21〕133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1〕59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启动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 全体的2021级、2020级、2019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2. 学籍在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的2020级和2021级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3. 学籍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培养的各年级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评审原则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1〕59号)的规定,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采取一年一评制,根据参评研究生2020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实现动态调整,能上能下。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推荐后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本单位的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研究生院复核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果,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名额分配
各级研究生奖助名额,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分配确定。学校今年分配给我院的名额详见《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助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因考核不合格被取消奖助资格的学生不再享受奖助金。延期学生不参加奖助金评选。
四、评选细则及步骤
1. 博士研究生(非2021级):
(1)一等奖助金名额用于资助列入“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研究生,该类学生单独进行考核,不参与此次奖助金评审;
(2)二等奖奖助名额和三等奖奖助名额根据学生学习科研情况进行统一评审;
(3)分配的奖助名额经评审后,如果有剩余(例如:该学科无加分的同学较多,部分名额无法评出),则将评选剩余名额由评审委员会在学院层面进行再次评审。
2. 硕士研究生(非2021级):
(1)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奖助名额按各年级人数比例分配,根据学生学习科研情况进行统一评审;
(2)如遇名额剩余情况,处理办法与博士相同。
3. 2021级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2021级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评选,将依据新生奖助金评选相关规定进行。
4. 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奖助名额分类下达,不得打通使用。
五、申请条件和评审要求
申请研究生奖助金的参评条件和成果应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附件2)等学校有关规定,以及《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实施细则》(附件3)所规定的有关对参评条件和成果的要求。
六、评审组织、程序与时间安排
(1)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委员会成员、科研与研究生秘书、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年级评审小组成员由各年级推举产生。具体名单如下:
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成员:欧阳钢锋、薛铭、万忠娟、孟国哲、万一千、杨皓程、郭从宝、顾林、马晓蕊。
各年级评审小组成员:
20级博士:曾彦玮、钱慧璇、金正宇
19级学硕:陈俊男、张昊丽、夏文婷
20级学硕:赵博然,罗盼,黄泽祎
20级专硕:陈佳怡、刘玲、刘广茂、王子昂、黄明聪、王彦秋
(2)请各位研究生提交附有导师意见的《中山大学2021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以及加分材料至各班班长处,由班长收集整理好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材料。纸质版材料在2021年9月20日中午12:00前到红楼5号109室(广州校区的同学统一交到东校园化学材料综合楼A511室郑业勤同学处);电子版(学号+姓名+材料名称)及《成果登记表》(附件5)在2021年9月20日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同放弃参评资格:
博士:发给周振南同学zhouzhn3@mail2.sysu.edu.cn;
19级学硕、20级学硕研究生:发给周哲韩同学zhouzhh36@mail2.sysu.edu.cn;
20级专硕研究生:发给黄钰燕同学huangyy376@mail2.sysu.edu.cn。
(3)年级评审小组审核材料并根据细则对每位申请者评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逐人逐条审核材料和加分情况;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根据相关材料和规定审核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确认的年级评审小组意见,确定学院奖助金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并进行公示(请留意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4)将获奖学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1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