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20〕114号),结合《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实施细则》(化工〔2020〕2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院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除2020级新生外的学制内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学籍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博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港澳台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需单独评审。
二、评审原则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中大研院〔2019〕94号)的规定,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采取一年一评制,根据参评研究生2019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实现动态调整,能上能下。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推荐后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本单位的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研究生院复核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果,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名额分配原则
各级研究生奖助名额,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分配确定。学校今年分配给我院的名额详见《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因考核不合格被取消奖助资格的学生不再享受奖助金。延期学生不参加奖助金评选。
四、评选细则及步骤
1. 博士研究生:
(1)一等奖助金名额用于资助列入“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研究生,该类学生单独进行考核,不参与此次奖助金评审;
(2)二等奖奖助名额和三等奖奖助名额根据学生学习科研情况进行统一评审;
(3)分配的奖助名额经评审后,如果有剩余(例如:该学科无加分的同学较多,部分名额无法评出),则将评选剩余名额由评审委员会在学院层面进行再次评审。
2.硕士研究生:
(1)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奖助名额按比例分配,根据学生学习科研情况进行统一评审;
(2)如遇名额剩余情况,处理办法与博士相同。
3.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奖助名额分类下达,不得打通使用
五、申请条件和评审要求
申请研究生奖助金的参评条件和成果应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附件2)等学校有关规定,以及《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实施细则》(附件3)所规定的有关对参评条件和成果的要求。
六、评审组织、程序与时间安排
(1)2020年9月10日前,公布年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小组成员由各年级推举产生。
(2)请各位研究生在2020年9月12日中午12:00前提交附有导师意见的《中山大学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以及加分材料至到红楼5号105室(南校园的同学统一交到化学南楼536栋015室李福同学处),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学号+姓名+材料名称)及《成果登记表》(附件5)在2020年9月12日12:00前博士与18级研究生发至likj29@mail2.sysu.edu.cn;19级研究生发至maxiaor@mail2.sysu.edu.cn。逾期视同放弃参评资格;
(3)年级评审小组审核材料并根据细则对每位申请者评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逐人逐条审核材料和加分情况;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根据相关材料和规定审核经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确认的年级评审小组意见,确定学院奖助金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并进行公示(请留意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4)将获奖学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七、其他事项
关于论文署名,当学籍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学生为第二作者时,则由导师出具亲笔签名确认函,说明该生在此论文中的贡献,确认该生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申请加分,学院公示无异议后认定其学术加分;非学籍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则按照实际作者排序计算。论文和专利一般来说提供经导师签字确认的首页即可。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时注册的获奖助研究生的9月份奖助金和2020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将在9月下旬一并发放。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0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