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教务部关于做好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务〔2019〕222号,http://jwb.sysu.edu.cn/content/47160),我院从即日起启动2020届(2016级)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我院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按照《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大教务〔2019〕195号)以及《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20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化工〔2019〕18号)执行。
二、GPA(平均绩点)指本科一至三年级必修专选课程的平均绩点。
三、2019年9月2日(周一)17:00前,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 《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及诚信声明》(附件1,双面打印)
- 《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附件2,双面打印)
- 《中山大学2020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情况一览表》(附件3)
- 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各类科研绩点加分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照《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相关说明)
- 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说明:
1)第1、2、3项(附件1、2、3)需在审核纸质版前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提交issly@mail.sysu.edu.cn林老师。
2)第1-5项纸质版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交至红楼5栋101室林老师,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纸质版材料签名处务必签名。
四、学院召开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学生提交的科研能力证明材料,核定科研绩点加分,计算总绩点。
学院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推免名额, 整理汇总拟获得免试资格入围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正式推荐名单上报教务部。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19年8月28日
附:《教务部关于做好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务〔2019〕222号)中关于推荐条件的说明
五、各单位在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认定工作中应以学生专业学习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推荐条件要求如下:
1.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方面,按《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执行。其中,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应达到及格水平(60分或以上,免测除外)。
2.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处分,或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之外的行为受到的处分在申请推免资格前已解除。
3.学风端正,学习主动性强,有较强的钻研精神。学习成绩的基本要求包括:
(1)专业基础扎实,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课程成绩排名在前50%。
(2)重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成绩(重考或重修后的成绩计算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含公选)。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60分以上(含560分),或六级考试达到426分以上(含426分)。对于高水平运动员、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本项可不作要求。
六、在本科期间,第二外语考试通过大学法语四级、或大学德语四级、或大学日语四级、或大学俄语四级,或者在日语能力考试1级、法语水平考试TEF B1、德语欧标等级考试 B1、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B1中达到相应水平者,或者顺利完成国际翻译学院第二外语辅修课程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七、课程成绩计算时段为四年制本科生按一至三年级,五年制本科生按一至四年级。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统计截止时间是2019年7月1日(含2019年6月的四六级考试成绩)。其他考核项目的统计截止时间是2019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