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遴选2018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各位老师:
接学校通知,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8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现将该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等专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0个月
3.选派人数
全国选派20人(含联合培养博士生)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被推荐者须为校本部A系列专任教师或附属医院固定编制教学、科研、医疗人员,入校工作满2年;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出国(境)期限包含在本人聘任合同期限之内;如有180天以上出国(境)经历,须返校工作满2年。(截至申请日期)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3.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6.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8.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1.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包含:
(1)个人简历(含科研成果清单)
(2)研修计划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项目规定的其他材料
2.请申请人于2017年12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院办,电子版发至hmm89@mail.sysu.edu.cn。
3.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人选于2018年1月6日至10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或“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填报完毕后,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1份,本人签字;联同《单位推荐意见表》1份,于2018年1月11日提交到中山楼413室。
四、其他事宜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向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通知为准。
2.申请人请按照《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2018年1月5日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上公布)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方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4.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5.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6.推荐时需考虑被推荐者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原则上被推荐者出访时本单位在国(境)外研修(6个月及以上)的专任教师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10%。
7.获资助人员出访期满须按时返校,不受理本项目派出人员的延期申请。
联系人:黄明鸣
联系电话:3668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