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中山大学关于公布2015级硕士研究生获得 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名单的通知

发布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中山大学关于公布2015级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名单的通知

 

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学年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及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研院〔201670号),经各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选拔推荐,研究生院审定,共批准3272015级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资格,现予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公布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列入各招生单位及导师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各专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将在博士研究生报名之前作为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已使用的博士生导师名单应在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说明。

2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资助体系试行方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从第二学年起,除可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外,按博士研究生三等奖助金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助学金。但是,由于成绩不合要求破格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按博士研究生三等奖助金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助学金

3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资助体系试行方案》,招收硕博连读资格研究生的导师,应在该生硕士阶段二年级起,提供配套投入。配套投入标准按博士生三等奖助金的导师配套标准,即A类每生每月500元,B类每生每月300元,具体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该学年导师的配套投入,待硕博连读生转入博士阶段后,与博士阶段导师的配套投入一并划。进入博士阶段后,导师的配套投入按常规要求管理。

4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一般不得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放弃硕博连读资格以及已进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生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至少应在答辩前1个学期提出申请学校将自申请之月起停发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已一次性发放的学业奖学金,学生应以为单位返还。该生后续学习阶段,在正常学制内,只能享受硕士研究生三等奖助金

5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2015级硕士研究生,应按2017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的时间和办法办理报名手续,提交《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具体信息见中山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告)。报名材料应按批准的博士阶段学科方向、导师和培养类别填写,并缴纳报名费。

6经批准转换博士阶段学科方向及导师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按博士阶段学科方向的硕博连读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课(包括补修硕士阶段的课程),且从资格通过之日起在博士阶段导师指导下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其他课程和科研训练。

7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在进入博士阶段之前应继续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其他课程和科研训练。若出现成绩不合格,将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2015级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博连读资格人员名单(发文).xlsx

 

 

 

 

中山大学

2016109

(联系人:余全红,联系电话:84111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