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 候选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技委〔2016〕7号)要求,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现正进行。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申报项目请于11月1日前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二份。
2.因全校推荐项目名额只有3个,我院严格按照推荐条件遴选,原则上学院推荐的项目不超过1个。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756-366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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