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因公出国(境) 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稿件来源:本院 发布人: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编辑:本院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因公出国(境)
经费管理办法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中山大学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第22次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山大学

20171012

中山大学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根据《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7号)、《中山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中山大学教师出国(境)事务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学校各类经费开支因公出国(境)费用的管理。

 

第二章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

第三条 出国(境)人员(以下简称出访人员)应科学合理地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学校从严审批出访计划,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额度须经学校核算中心审核。

第四条 出访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必须按照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相关规定办理出访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出访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五条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是指出访人员在国(境)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伙食费是指出访人员在国(境)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

公杂费是指出访人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境)签证费用、办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会议费、会务费等。

(一)国际旅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出访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确需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的,应当事先公示并在《中山大学教职员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中予以注明。

2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询价对比等方式购买优惠票价的往返或联程机票。

3出访人员购买机票应通过公务卡或银行结算方式支付。因故无法使用公务卡支付票款的,需保留非现金结算凭据。

4乘坐交通工具按级别规定如下:


标准

人员范围

交通工具类别

一类

院士及相当于院士人员、

二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

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

二类

专业技术岗四级以上人员、在岗三、四级管理岗位人员

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

三类

其余人员

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

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所乘交通工具未设置上述规定中本级别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

1)出访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据实报销国际旅费。因工作需要等其他突发情况无法乘坐规定等级交通工具或因身体健康状况的,经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联系或分管校领导逐级审批同意,可以按照上一级别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并据实报销。未经批准超标准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当程旅费不予报销。

2)对于既在管理岗位、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按照就高原则报销。

(二)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出访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不含国际旅费飞机航班中转地),应当事先在《申报表》中列明出访路线,其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和标准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三)住宿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出访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院士及相当于院士人员、二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其余级别的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2住宿费标准(附件2)实行上限控制。出访人员住宿费超过上限标准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3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访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执行。如入住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的酒店,住宿费用超出标准的,出访人员须事先公示并在《申报表》上予以注明,根据组织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住宿费可凭票据实报销。

(四)伙食费和公杂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出访人员伙食费、公杂费按规定标准发给出访人员包干使用,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批件出访天数的实际因公出访天数计发。

1如因航班延误等情况导致实际出访天数超过批件出访天数,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确认的,可按批件出访天数计发;如因乘坐凌晨航班需提早办理离境手续导致实际出访天数超过批件出访天数,出访人员提供出访证照离境日期页复印件和机票作为有效证明,核算中心按照批件出访天数予以核准计发。

2境外单位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校出访团组的,出访人员应当据实核减、不得重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因公出国(境)进行科研合作,若境外单位已在邀请函或合作协议中注明所付酬劳用于出访人员的住宿、伙食等费用,则境外单位所提供的酬劳超过按规定标准和天数计算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的,学校不再报销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包干补助;不足差额据实补足。

(五)其他费用,如出国(境)签证费用、办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会议费、会务费等,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条 出访人员在公共交通不便的国家或地区开展考察、调研和测试监测工作,受地理环境和当地条件限制确需租赁交通工具前往的,须提供行程路线说明,经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联系或分管校领导逐级审批同意,租赁费用(含租赁费、汽油费、保险费和停车费等)可以凭有效票据报销,报销金额上限为每人每天80美元;租赁期间公杂费减半计发。

条 常驻地往返我国出入境口岸期间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不含经停航班)、住宿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中山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销。离、抵我国国境之日已按境外包干标准计发伙食费、公杂费补助的,不再报销当日境内的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八条 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事先公示并在《申报表》中注明,宴请标准原则上按照本办法规定出访人员在抵达国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驻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九条 出访团组在国外期间,收授礼品应当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确有必要赠送的,应当事先公示并在《申报表》中注明。

第十条 出访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须提供以下报销凭证附件:

(一)《申报表》复印件;

(二)《中山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赴台批件》复印件;

(三)《中山大学因公出访情况报告表复印件;

(四)出访证照中出访人员个人信息页及签证(注)、出入境日期页复印件;

(五)国际机票、登机牌原件以及其他城市间交通费用票据,其中,搭乘我国航空公司航班的,提供《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搭乘外国航空公司航班的,提供电子行程单(IATAITINERATY);

(六)住宿费及其他开支的境外票据(INVOICERECEIPT);

(七)银行转账结算支付记录;

(八)超标准或特定支出的佐证材料(如指定住宿的证明)。

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出访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出访天数、出访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报销出国(境)费用,不得报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

学生、受聘在我校工作的港澳台籍人士、外籍人士以及持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证的人士等持用本人有效证件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应当事先办理出访审批手续,经学校审批同意方可执行因公出国(境)任务,否则其出国(境)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 出访人员不得通过旅行社等中介机构打包付费或以统票代替。如确因工作需要委托代订机票或住宿的,报销时除提供第十条第(一)至(四)项报销凭证附件外,还须提供:

(一)受托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

(二)学校与受托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或合同;

(三)代订机票的,应附登机牌、机票行程单或受托单位出具的订单;代订住宿的,应附酒店出具的住宿清单或受托单位出具的订单;所附材料原则上须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受托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 出访人员一般应在出访结束返校后两周内办理报销手续。费用报销须在预算范围内且使用原报批经费项目,不得擅自转用其他经费来源。原审批经费余额不足或出国费用超出项目出国预算总额,需要转用其他经费的,出访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报核算中心审核后转财务与国资管理处审批。

第十三条 教职工在国(境)外期间,确因工作需要赴其他国家或城市因公临时出访的,应当事先按照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申报流程,经学校审批同意方可前往执行因公任务。因公临时出访期间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可以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按规定计发伙食费和公杂费。

第十四条 学生因公临时出国(境)可参照本办法第五条列表中其余人员的相关规定标准报销出国(境)费用。

 

第三章 因公长期出国(境)经费管理

第十五条 因公长期出国(境)包括出国(境)研修、出国(境)任教、出国(境)借调和出国(境)随任。

第十条 出国(境)研修包括国家公派出国(境)研修、学校公派出国(境)研修和自费出国(境)研修。

(一)国家公派出国(境)研修的费用报销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教育部或其他部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公派出国(境)研修的费用报销按照所获资助的出国(境)项目相关规定执行。出访人员领取资助款项后,学校不再报销其出国(境)费用。

(三)自行联系赴国(境)外研修的人员,如获得资助,按照所获资助项目相关规定执行。出访人员领取资助款项后,学校不再报销其出国(境)费用。

第十七条 出国(境)任教的出(境)国费用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出国(境)借调、随任人员的出(境)国费用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有关借调、随任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聘请的客座教授、外籍引进人才或者长期出国(境)教职工在国(境)外居住期间因执行公务需要回国的,经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可以凭票据实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和公杂费按在途天数计发(参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原则上不得列支外宾来访国际旅费。确因工作需要邀请境外的专家、学者等人员来校开会、交流、访问并明确承担其国际差旅费用的,接待单位可根据受邀人员的职称、职务、级别等情况,结合第二章中各类别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对应确定其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或标准,报销时须提供邀请函件和受邀人员身份类别相关材料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受邀人员的国际旅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受邀人员来访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等其他费用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3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因公出国(境)和外宾来访原则上应在任务获批和签证落实后预订机票和住宿。由于开展公务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发生的退票、改签等费用以及因选择廉航发生的行李超重费用,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凭票据实报销;由于个人原因发生以上费用和座位选择、贵宾室服务等增值服务费用的,由个人承担。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示制度,搭乘外国航空公司航班、指定住宿超标准、国外宴请、对外赠礼等须事先报批的事项应当纳入公示内容。

第二十三条 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决算应当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因公出国监督检查机制。通过从严审批、核算控制、内部稽查、审计检查、群众举报等多种途径对报销中的异常情况进行排查,对因公出国情况及出国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外,对于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学校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规扩大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的;

(二)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的;

(三)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境)费用的;

(四)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境)经费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对于违规报销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出国(境)费用、违规报销与因公出国(境)无关费用和违规报销超出因公出国(境)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费用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通过约谈、内部通报、扣减绩效等财务监督问责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对与我新建交国家,相关经费开支标准暂按照经济水平相近的邻国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附属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务与国资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山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1441号)、《中山大学科研因公临时出国(境)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1624号)同时废止。

 

 

附件:1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先公示事项

          2因公临时出国(境)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附件1

 

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先公示事项

 

一、团组人员的姓名、单位及职务

二、出访国家及任务

三、邀请单位简介

四、日程安排

五、往返线

六、经费来源

七、费用预算

八、是否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

,原因

航班衔接需要

我国航空公司尚未开通直达航班

乘坐我国航空公司航班需中转超过一次

机票价格比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便宜

航班日期与出访日期更匹配

涉密、临时紧急出国任务等特殊原因

其他

九、参加国际会议等入住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是否超出住宿费用标准:  □

十、是否安排宴请:是,宴请对象:

十一、是否对外赠送礼品:是,受赠人:

 

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发布“公示模板”为准。

 

附件2

 

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开支标准表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每人

每天)

(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亚洲

         

1

蒙古

 

美元

90

50

35

2

朝鲜

 

美元

90

40

30

3

韩国

首尔、釜山、济州

美元

180

70

35

4

 

光州、西归浦

美元

160

70

35

5

 

其他城市

美元

150

70

35

6

日本

东京

日元

20000

10000

5000

7

 

大阪、京都

日元

18000

10000

5000

8

 

福冈、札幌、长崎、名古屋

日元

14000

10000

5000

9

 

其他城市

日元

9000

10000

5000

10

缅甸

 

美元

90

50

35

11

巴基斯坦

伊斯兰堡、拉合尔、卡拉奇

美元

135

30

30

12

 

奎达

美元

70

30

30

13

 

其他城市

美元

60

30

30

14

斯里兰卡

 

美元

110

40

30

15

马尔代夫

 

美元

160

50

30

16

孟加拉

 

美元

150

50

40

17

伊拉克

 

美元

170

50

40

18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美元

200

50

40

19

也门

萨那

美元

110

50

35

20

 

亚丁

美元

90

50

35

21

 

其他城市

美元

80

50

35

22

阿曼

 

美元

150

50

40

23

伊朗

 

美元

95

50

40

24

科威特

 

美元

200

70

40

25

沙特阿拉伯

利雅得

美元

200

70

40

26

 

吉达

美元

140

70

40

27

 

其他城市

美元

120

70

40

28

巴林

 

美元

160

55

40

29

以色列

 

美元

200

70

40

30

巴勒斯坦

 

美元

180

70

40

31

文莱

 

美元

130

40

35

32

印度

新德里、加尔各答

美元

175

50

35

33

 

孟买

美元

200

50

35

34

 

其他城市

美元

155

50

35

35

不丹

 

美元

160

50

35

36

越南

河内

美元

90

40

30

37

 

胡志明市

美元

80

40

30

38

 

其他城市

美元

70

40

30

39

柬埔寨

 

美元

100

40

30

40

老挝

 

美元

90

40

30

41

马来西亚

 

美元

110

50

35

42

菲律宾

 

美元

130

50

35

43

印度尼西亚

 

美元

125

50

35

44

东帝汶

 

美元

130

40

35

45

泰国

曼谷

美元

140

50

35

46

 

宋卡

美元

110

50

35

47

 

清迈、孔敬

美元

90

50

35

48

 

其他城市

美元

80

50

35

49

新加坡

 

美元

220

55

40

50

阿富汗

 

美元

100

38

30

51

尼泊尔

 

美元

140

50

35

52

黎巴嫩

 

美元

150

50

35

53

塞浦路斯

 

美元

100

40

35

54

约旦

 

美元

120

50

35

55

土耳其

安卡拉

美元

105

45

30

56

 

伊斯坦布尔

美元

150

45

30

57

 

其他城市

美元

90

45

30

58

叙利亚

 

美元

110

50

35

59

卡塔尔

 

美元

160

60

40

60

香港

 

港币

1500

500

300

61

澳门

 

港币

1200

500

300

62

台湾

 

美元

150

60

40

非洲

         

63

马达加斯加

塔那那利佛

美元

130

38

30

64

 

塔马塔夫

美元

100

38

30

65

 

其他城市

美元

90

38

30

66

喀麦隆

 

美元

120

50

35

67

多哥

 

美元

110

48

35

68

科特迪瓦

 

美元

120

50

35

69

摩洛哥

 

美元

130

50

40

70

阿尔及利亚

 

美元

180

55

35

71

卢旺达

 

美元

130

32

30

72

几内亚

 

美元

130

55

35

73

埃塞俄比亚

 

美元

210

50

35

74

厄立特里亚

 

美元

110

50

35

75

莫桑比克

 

美元

170

50

35

76

塞舌尔

 

美元

240

50

35

77

肯尼亚

 

美元

195

50

35

78

利比亚

 

美元

160

50

35

79

安哥拉

 

美元

400

60

40

80

赞比亚

 

美元

150

45

35

81

几内亚比绍

 

美元

135

45

35

82

突尼斯

 

美元

100

40

35

83

布隆迪

 

美元

150

40

35

84

莱索托

 

美元

100

35

30

85

津巴布韦

 

美元

120

45

33

86

尼日利亚

阿布贾

美元

270

60

35

87

 

拉各斯

美元

300

60

35

88

 

其他城市

美元

250

60

35

89

毛里求斯

 

美元

155

50

35

90

索马里

 

美元

180

50

35

91

苏丹

 

美元

130

40

32

92

贝宁

 

美元

150

35

30

93

马里

 

美元

150

50

35

94

乌干达

 

美元

170

50

35

95

塞拉里昂

 

美元

155

50

35

96

吉布提

 

美元

160

60

35

97

塞内加尔

 

美元

165

50

35

98

冈比亚

 

美元

170

50

35

99

加蓬

 

美元

180

60

35

100

中非

 

美元

140

50

35

101

布基纳法索

 

美元

140

50

35

102

毛里塔尼亚

 

美元

130

55

35

103

尼日尔

 

美元

145

50

35

104

乍得

 

美元

220

50

35

105

赤道几内亚

 

美元

200

50

35

106

加纳

 

美元

200

50

35

107

坦桑尼亚

达累斯萨拉姆

美元

180

50

35

108

 

桑给巴尔

美元

210

50

35

109

 

其他城市

美元

160

50

35

110

刚果(金)

 

美元

220

50

35

111

刚果(布)

 

美元

170

50

35

112

埃及

 

美元

170

50

35

113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美元

170

50

35

114

博茨瓦纳

 

美元

170

50

35

115

南非

比勒陀尼亚、

约翰内斯堡

美元

170

50

35

116

 

开普敦

美元

210

50

35

117

 

德班

美元

150

50

35

118

 

其他城市

美元

130

50

35

119

纳米比亚

 

美元

140

35

30

120

斯威士兰

 

美元

150

50

35

121

利比里亚

 

美元

195

50

35

122

佛得角

 

美元

120

50

35

123

科摩罗

 

美元

120

40

35

124

南苏丹

 

美元

160

40

32

125

马拉维

 

美元

130

50

35

欧洲

         

126

罗马尼亚

布加勒斯特

美元

120

45

40

127

 

康斯坦察

美元

90

50

40

128

 

其他城市

美元

80

50

40

129

马其顿

 

美元

120

50

35

130

斯洛文尼亚

 

欧元

90

30

25

131

波黑

 

美元

100

40

35

132

克罗地亚

 

美元

120

40

35

133

阿尔巴尼亚

 

美元

150

35

30

134

保加利亚

 

美元

110

45

35

135

俄罗斯

莫斯科

美元

285

45

40

136

 

哈巴罗夫斯克

美元

200

45

40

137

 

叶卡捷琳堡、圣彼得堡

美元

170

45

40

138

 

伊尔库茨克

美元

150

45

40

139

 

其他城市

美元

140

45

40

140

立陶宛

 

美元

120

45

35

141

拉脱维亚

 

欧元

90

35

25

142

爱沙尼亚

 

欧元

90

35

25

143

乌克兰

基辅

美元

100

45

40

144

 

敖德萨

美元

130

45

40

145

 

其他城市

美元

80

45

40

146

阿塞拜疆

 

美元

150

45

40

147

亚美尼亚

 

美元

120

45

40

148

格鲁吉亚

 

美元

150

45

40

149

吉尔吉斯斯坦

比什凯克

美元

230

45

40

150

 

其他城市

美元

80

45

40

151

塔吉克斯坦

 

美元

210

45

40

152

土库曼斯坦

 

美元

120

45

40

153

乌兹别克斯坦

塔什干

美元

120

40

32

154

 

撒马尔罕

美元

100

40

32

155

 

其他城市

美元

90

40

32

156

白俄罗斯

 

美元

180

45

40

157

哈萨克斯坦

阿斯塔纳

美元

160

45

40

158

 

阿拉木图

美元

200

45

40

159

 

其他城市

美元

140

45

40

160

摩尔多瓦

 

美元

90

45

40

161

波兰

华沙

美元

150

50

40

162

 

革但斯克

美元

130

50

40

163

 

其他城市

美元

120

50

40

164

德国

柏林、汉堡

欧元

150

60

38

165

 

慕尼黑

欧元

130

60

38

166

 

法兰克福

欧元

180

60

38

167

 

其他城市

欧元

120

60

38

168

荷兰

海牙

欧元

150

60

38

169

 

阿姆斯特丹

欧元

170

60

38

170

 

其他城市

欧元

130

60

38

171

意大利

罗马

欧元

160

65

38

172

 

米兰

欧元

140

65

38

173

 

佛罗伦萨

欧元

120

65

38

174

 

其他城市

欧元

110

65

38

175

比利时

 

欧元

160

60

38

176

奥地利

 

欧元

140

60

38

177

希腊

 

欧元

110

55

35

178

法国

巴黎

欧元

150

60

40

179

 

马赛、斯特拉斯堡、尼斯、里昂

欧元

130

60

40

180

 

其他城市

欧元

120

60

40

181

西班牙

 

欧元

125

60

38

182

卢森堡

 

欧元

160

55

38

183

爱尔兰

 

欧元

120

60

38

184

葡萄牙

 

欧元

130

60

38

185

芬兰

 

欧元

145

60

40

186

捷克

 

美元

160

45

50

187

斯洛伐克

 

欧元

90

35

30

188

匈牙利

 

美元

180

45

45

189

瑞典

 

美元

280

80

50

190

丹麦

 

美元

200

80

50

191

挪威

 

美元

200

80

50

192

瑞士

 

美元

200

70

50

193

冰岛

 

美元

200

65

50

194

马耳他

 

欧元

90

38

25

195

塞尔维亚

 

美元

120

40

30

196

黑山

 

欧元

90

30

22

197

英国

伦敦

英镑

160

45

35

198

 

曼彻斯特、爱丁堡

英镑

140

45

35

199

 

其他城市

英镑

125

45

35

美洲

         

200

美国

华盛顿

美元

210

55

45

201

 

旧金山

美元

250

55

45

202

 

休斯顿

美元

180

55

45

203

 

波士顿

美元

230

55

45

204

 

纽约

美元

245

55

45

205

 

芝加哥

美元

220

55

45

206

 

洛杉矶

美元

200

55

45

207

 

夏威夷

美元

195

55

45

208

 

其他城市

美元

160

55

45

209

加拿大

渥太华、多伦多、

卡尔加里、蒙特利尔

美元

210

55

45

210

 

温哥华

美元

240

55

45

211

 

其他城市

美元

190

55

45

212

墨西哥

墨西哥

美元

150

50

45

213

 

蒂华纳

美元

120

50

45

214

 

其他城市

美元

100

50

45

215

巴西

巴西利亚

美元

160

50

45

216

 

圣保罗

美元

240

50

45

217

 

里约热内卢

美元

260

50

45

218

 

其他城市

美元

150

50

45

219

牙买加

 

美元

160

50

45

220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美元

180

50

45

221

厄瓜多尔

 

美元

120

40

32

222

阿根廷

 

美元

130

50

45

223

乌拉圭

 

美元

135

50

45

224

智利

圣地亚哥

美元

135

47

45

225

 

伊基克

美元

120

47

45

226

 

安托法加斯塔、阿里卡

美元

110

47

45

227

 

其他城市

美元

100

47

45

228

哥伦比亚

波哥大

美元

190

40

35

229

 

麦德林

美元

110

40

35,

230

 

卡塔赫纳

美元

120

40

35

231

 

其他城市

美元

100

40

35

232

巴巴多斯

 

美元

250

60

45

233

圭亚那

 

美元

160

50

45

234

古巴

 

美元

135

40

37

235

巴拿马

 

美元

135

45

45

236

格林纳达

 

美元

190

45

45

237

安提瓜和巴布达

 

美元

150

60

45

238

秘鲁

 

美元

140

40

40

239

玻利维亚

 

美元

110

36

30

240

尼加拉瓜

 

美元

120

45

45

241

苏里南

 

美元

110

50

45

242

委内瑞拉

 

美元

230

45

45

243

海地

 

美元

180

45

43

244

波多黎各

 

美元

150

45

45

245

多米尼加

 

美元

150

45

45

246

多米尼克

 

美元

120

45

45

247

巴哈马

 

美元

220

45

45

248

圣卢西亚

 

美元

200

45

45

249

阿鲁巴岛

 

美元

200

45

45

250

哥斯达黎加

 

美元

120

45

40

大洋州及太平洋岛屿

         

251

澳大利亚

堪培拉、帕斯、

布里斯班

美元

180

60

50

252

 

墨尔本、悉尼

美元

200

60

50

253

 

其他城市

美元

160

60

50

254

新西兰

 

美元

180

60

45

255

萨摩亚

 

美元

170

47

45

256

斐济

苏瓦

美元

190

45

50

257

 

楠迪

美元

120

45

50

258

 

其他城市

美元

110

45

50

259

巴布亚新几内亚

 

美元

350

55

50

260

密克罗尼西亚

 

美元

120

40

30

261

马绍尔群岛

 

美元

120

55

35

262

瓦努阿图

 

美元

150

55

35

263

基里巴斯

 

美元

195

55

35

264

汤加

 

美元

160

60

35

265

帕劳

 

美元

180

60

35

266

库克群岛

 

美元

180

60

35

267

所罗门群岛

 

美元

200

60

35

268

法属留尼汪

 

美元

140

60

35

269

法属波利尼西亚

 

美元

240

60

35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10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