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林玉姬

各位同学: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5〕467号)、《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包括2025级。具体以捐赠项目要求为准。

二、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捐赠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捐赠奖学金的要求。参评捐赠奖学金的学生须已被推荐获得评奖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捐赠奖学金项目及名额

捐赠奖学金由企业、个人或团体捐资设立,其标准、名额按项目确定,评选要求详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自主报名并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的学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奖学金管理系统(xgxt.sysu.edu.cn)上完成奖学金申请,提交各项奖学金申请材料(附件2、附件3)。加分与综测排名等已完成公示,不再接收新的加分材料。材料不齐全或逾期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二)学院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组进行初评,公示3个工作日,完成系统审核并报送材料。

(三)学校复核与评审。

(四)经公示后公布。

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公布为准。

五、材料提交

1、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在2025年11月16日中午12:00前,在奖学金管理系统(xgxt.sysu.edu.cn)上完成奖学金申请。

2、捐赠奖学金申请电子版材料(申请表),于2025年11月16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cetoffice@163.com,主题命名为“姓名+学号+XXX捐赠奖学金申请”。

3、捐赠奖学金申请纸质版材料,于2025年11月16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海琴五号430办公室。

截止时间以奖学金管理系统提交为准,资料不齐或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六、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1.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2.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3.其他未尽事宜,请见《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4)和《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5)。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