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林玉姬

各位同学:

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现组织我院2025届毕业生开展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山大学2025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中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学生申报须满足《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附件2)的相关工作要求,经个人申请、评定委员会评定、公示等环节确定推荐名单。

三、名额分配

2025届毕业生中,我院拟推荐8名学生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拟评选最多8名学生为院级优秀毕业生。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公布结果为准。名额分配如下:

1.校级优秀毕业生

(1)本科毕业生3名(含港澳台侨学生1名,如没有合适人选,该名额作废);

(2)硕士毕业生4名(含港澳台侨学生1名,如没有合适人选,该名额作废);

(3)博士毕业生1名。

2. 院级优秀毕业生

(1)本科毕业生3名(含港澳台侨学生1名,如没有合适人选,该名额作废);

(2)硕士毕业生4名(含港澳台侨学生1名,如没有合适人选,该名额作废);

(3)博士毕业生1名。

四、申请及材料提交

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向的同学,请准备以下材料,于2025年5月19日24: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公务网盘https://pan.sysu.edu.cn/link/AA6B1EB5FC561A4DE1BC123C2F381F3ECE(文件命名格式:学号+姓名+2025年优秀毕业生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需提交资料如下:

(1)《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详见附件3;

(2)学业、社会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电子版,其中:绩点和综合测评加分情况将以往年评选奖学金时汇总数据为准,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如需咨询,请联系辅导员林老师(0756-3668316)。

 

附件:

1.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中大学生〔2020〕1号)

2.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3.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5年5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