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广东省人才计划”申报公告》要求,为吸引外籍(境外)和有留学经历的博士毕业生来粤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集聚储备一批青年高层次人才,现就2017年“广东省人才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欢迎老师们推荐或自荐:
一、资助对象
资助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年龄在35岁以下(以进站时间为准)。
2.拟进站或在站博士后。在站博士后进站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至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进站时间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时间为准。
拟进站的博士后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设站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入选公布1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3.近2年内(2015年3月30日后)在世界排名前200 名的高校(不含境内,排名以2017年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为准)获得博士学位,在我省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并承诺在站2年以上。
4.未获得过“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我省各类人才计划及国家和省重点人才工程资助。
5.优先资助国家和省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及基础学科研究的博士后。
二、资助方式
1.进站资助。省财政给予博士后资助,分两年发放。
2.后续资助。对获得本计划资助,出站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安家补助。
3.受资助对象不再享受其他省财政有关博士后生活方面的资助。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进站博士后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和《申报人选情况表》一份(附件2),请于10月31日前将纸质版交海滨红楼5号楼105室、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邮箱。
2.单位推荐。学院对申请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推荐优秀人选,若推荐人选超过1人,需将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3.择优遴选。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择优选出推荐名单。
4.公示上报。学校公示推荐名单,上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其他事项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管理工作。对受资助人参照国内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制度实行年度考核。
2.受资助人在站期间公开发布的成果须注明广东省引进博士后资助计划资助。获得后续资助但未能履行工作协议的,需全额退还安家补助。
3.入选者及设站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入选的,取消入选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